K8凯发

027-89665570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蛋壳、肉碎骨都属于厨余垃圾!武汉垃圾分类征求意见公布啦!

时间: 浏览次数:1684

近日,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对社会公布《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制度、建立奖惩结合的管理机制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20173月,武汉市被列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并要求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12月,武汉市制发《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已在武汉逐步展开。

 

据统计,2018年,武汉生活垃圾清运量约平均11800/天。2019年以来,武汉生活垃圾清运量平均已达到13300/天。目前,传统的全收集、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输和处理的被动模式越来越不能妥善解决生活垃圾问题。因此,只有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才能更好地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所面临的难题。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垃圾分类类别,运用大分流、细分类的推进策略,引导市民将武汉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大类,并强调分类投放后的分类收运。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摘录如下:

第九条【分类类别】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实施分类:

(一)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且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物质,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物质,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盆栽残枝落叶等;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Sitemap